格林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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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林维纳公司特许经营概要
 
一、公司介绍
1.企业概况
        北京格林维纳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板式家具、橱房家具、布艺沙发企业。以“做客户满意家具”为已任,通过不断导入科学的管理体系与提升运营效率一次次改写产品性能与价格的最优结合的记录。经数年努力,现已初步建立了立足北京辐射全国的销售网络,产品热销北京、山西、东北三省、湖南、湖北、江苏、浙江、河南等二十多个省区。
  企业文化
2.1经营理念:我们将用自己的一生证明,好的东西不一定昂贵。
2.2工作理念:
热情投入、求新求变;
从小事做起,浪费就是犯罪;
复杂的条例容易使人麻痹,夸大其词的规划往往是公司倒闭的前奏;
谦逊、低调的待人处事方式。
2.3服务理念:家具业核心的竞争将是服务。优秀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是我们追求的最高目标。让合作伙伴顺利地赚到钱是判定我们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2.4人才理念: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需优秀的人才来完成。优秀的人才要有优厚的薪酬待遇。
2.5产品理念:
100%名师设计
100%真材实料
100%经济实用
100%价格竞争力
100%健康环保
3. 产品风格
秉承北欧现代简约的设计风格,剔除繁复的造型,仅仅是一些线条,平面的延伸、弯曲和组合,式样简洁明快,包含一种清新亮丽的意蕴,营造出一种浪漫情调,把对雅、静、洁的意境追求,深深融入产品中。
板材纹理使产品贴近自然,再加上适度的色彩演绎。
似一股清新淳朴的气息,回荡在现代物欲繁华的都市,无可争议地成为都市时尚白领的宠儿。
 
、  公司旗下共有两个分品牌,确认做哪个分品牌产品,得到哪个分品牌的市场授权,同一个地区可以设置两个以上加盟商,也可以同一加盟商同时经销多品牌系列产品,但必须是不同品牌系列产品均独立开店,独立签订代理合同。
1、     ——家具产品(卧房系列、书房系列、客厅系列、餐厅系列、橱柜系列、沙发系列)
2、     ——办公产品(实木系列、板式系列)
3、       装修补助:新开店以加盟店的使用面积为准,每平米根据装修实际造价给予一定的装修费用支持,年终奖励返点时一并支付。装修后经营12个月以上的加盟店,公司将根据销售情况对其重新装修进行补贴,年终奖励返点时一并支付。
4、       广告宣传支持: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可依据情况给予乙方在当地的格林维纳家具广告宣传支持,
支持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定。
5、      加盟商返点政策格林维纳产品加盟商按城市及消费能力大小划分为一、二、三级,各级加盟商设定不同的达标条件并相应的给予不同的销售返点政策。各级加盟商必要条件及政策列表如下:

级别
经营同一分品牌进货额指标及年终返点奖励百分比
12个月累计进货额(单店)
奖励百分点
一级
大于120万元(月平均10万元)
3%
大于180万元(月平均15万元)
4%
二级
大于60万元 (月平均5万元)
2%
大于108万元(月平均9万元)
3%
三级
大于48万元 (月平均4万元)
2%
大于72万元 (月平均6万元)
3%

6、 格林维纳加盟商与加盟店考核测评100分是重要的返点考核标准,每一个返点结算期内公司有专人进行考核,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记分考核。达标加盟商计算出返点奖金后,再根据考核分数按百分比发放,达到多少分就返百分之多少,即:得分在60-100分之内时,按60%-100%发放。6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享受返点奖的资格。
7、 特殊工程订单优惠:如果乙方的大批量工程订单成交价低于进货价的1.8倍,经协商,双方均认为可以低于进货价的1.8倍销售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就供货价进行协商优惠;
8、 网络交流:格林维纳内部网是格林维纳销售总部统一发布信息,及加盟商交流的重要场所,凡在内部网公布的通知、制度均为有效文件,并且是最终证明。
9、       推迟交货:由于材料供应、生产周期等因素引起库存短缺,造成的推迟交货,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推迟1-7天(含7天)按推迟交货货物之金额每天0.5%赔偿;推迟8天以上的按每天1%赔偿(已交货部分不计算在内)最长赔偿30天。甲方仅对乙方负责,以上赔偿亦只赔付给乙方,甲方不再承担如客户减款等连带责任。
10、 加盟定金:自签约之日起,双方约定在30天内开业的,须付¥50000元定金,如有临时协议定金将给与冲抵。(其中¥30000元冲抵首批货款,¥20000元作为信誉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终止两个月后返还)。定金必须在签订合约3日内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11、 加盟店面积:办公产品加盟店同一城市店面最小有效营业面积不小于需400平方米以上,其它品牌加盟店使用面积需分别在200平方米以上。
12、装修政策:按照格林维纳公司要求统一形象、风格、材质装修的,公司按照加盟店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每平米80--120元装修补助;(年终返点时统一结算)
13、供货价:甲方的标准产品按甲方统一加盟商出厂价供货给乙方。甲方产品出厂价对所有加盟商公开、公平对待。
14、跨区域经营:乙方不得跨区域低价销售,违反政策给予20000元或以下罚款。
15、格林维纳公司同意的相关非格林维纳品牌的配套产品,必须申报并得到格林维纳公司的批准。乙方擅自销售未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厂家的产品,甲方给予5000元的罚款并取消其年终返点;以非格林维纳产品冒用格林维纳品牌产品销售,甲方有权根据调查到的情况给予20000-50000元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16、加盟店信息变更:加盟店营业地址和营业面积的变更要向公司报告,并公示。单方变更营业面积和营业地址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商资格。
17、布展及装修设计:格林维纳公司为乙方免费提供加盟店布展平面设计和装修设计方案。
18、布店配置:加盟店必备饰品和工具由甲方代乙方统一配置;开店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饰品配置标准和方案,乙方依据实际费用付款。
19、 订货:在收到乙方货款全款及订单,并经确认后于五到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供货,运输费和保险费乙方承担。
20、退货:甲方鼓励乙方适当储备库存,但当乙方因预测不当造成过多库存,货物没有使用且包装完好,并且没有通知是要淘汰的产品,经协商,甲方可以同意退货。
21、 售后服务:发出的货物确实属于质量问题且无法维修的,将给予免费更换。具体方式为:乙方应支付所要更换产品的全额货款,甲方收到货款后方可发货;乙方将已更换的瑕疵产品退回甲方工厂经确认后,甲方将退回货物的货款返还乙方。
22、产品仿冒:乙方只能销售甲方的标准产品,私自销售配套产品罚款0.5万元,销售仿冒产品罚款2万-5万元,乙方拒交罚款的,甲方可以立即停止其代理权,并单方解除合同;
23、最低营业额:一级加盟商连续3个月均低于10万,或累计4个月低于40万;二级加盟商连续3个月均低于5万,或累计4个月低于20万;三级加盟商连续3个月均低于4万,或累计4个月低于16万的;格林维纳公司可以开发同一区域另外的加盟商。
24、保密政策:因内部网资料属于甲方保密信息,甲方授予乙方进入格林维纳网站内部网的用户名与密码应严格保密,一旦泄漏要及时更换密码。因乙方不慎造成的甲方信息泄密。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北京格林维纳家具有限公司
                                                                                                                                           20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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